8月28日,南宫市人民法院举行2018年度审判委员会第6次会议,南宫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雪彦依照法律规定列席。法院院长梅凤岭主持会议。这次审委会讨论了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和两起民事案件。

梅凤岭院长指出,邀请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为了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者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具体举措,对加强审判监督,优化审判质量,提升审判效果,实现法检两家对重大疑难案件在法律适用等方面的良性沟通,共同打击犯罪,维护公平正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要长期坚持这项制度。

张雪彦检察长表示,列席南宫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既有利于双方相互学习、分工配合,也有助于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

会上,案件承办法官汇报了案件的具体案情。张雪彦检察长充分发表了对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的意见,并对一起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可能存在犯罪情况提出了移送犯罪线索的建议,审判委员会对此意见表示高度认同。
最后,张雪彦检察长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是法律赋予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是实现审判监督多元化的有效途径,也是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特别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基本要求。这次邀请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是南宫市人民法院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监督、优化审判质量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法、检两院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协调和沟通,对于法院和检察院共同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司法公正,必将起到很好的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