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
征求群众意见的公告
为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现公开征求我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存在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不足及意见建议。
一、征求内容
1.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存在的不足和意见建议,如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
2.通知列出的11个方面突出重点问题存在的不足。存在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政绩观偏差、搞“面子工程”,执行政策“一刀切”、层层加码,文风会风不实不正、搞文山会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存在差距,漠视群众、脱离群众、侵害群众利益,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借调研培训等名义公款旅游,违规建设、奢华装修楼堂馆所,开展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国(境)活动和国内考察调研活动等方面的情况和意见建议。
3.学习教育活动开展的方式、内容、效果等方面及如何使学习教育深度内化、取得显著实效的意见建议。
4.在服务群众过程中,如何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的意见建议。
5.其他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相关的意见建议。
二、征求方式
1.来信来访:
南宫市东进大街10号(南宫市人民检察院)。
2.电话反馈:
0319-5162588(工作日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
3.电子邮箱:
ngsrmjcyzzb@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学习教育征求意见”)。
4.意见箱:
设于南宫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中厅。
5.座谈会:
我们将适时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部分服务对象、基层群众参加。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三、征求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
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收到的意见和建议,将其作为改进工作、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依据。同时,我们将严格保护建议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
感谢您对南宫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