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开展好这次活动我院主要采取三项主要措施。
一是充分利用“定点地摊式”宣传。在活动现场,检察干警在主管领导的带领下,结合检察机关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实际,通过摆“地摊”的方式,以漫画宣传展板、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以案释法手册和LED屏、提供法律咨询等丰富多样的形式,突出宣传重点,热情宣教检察职能,主要向过往群众介绍了公益诉讼的类型和举报途径、虚假诉讼的表现形式和法律后果以及非法集资犯罪的特点、识别非法集资的方法,通过宣教有效提高了群众学法懂法、诚实守信的意识。
二是主动走出去“上门”宣传。我院立足“民有所想、我有所谋,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的工作标准,一改以往的设点摆摊式的坐等宣传,将职能部门的宣传干警分为两组,进行“上门”主动宣传。检察干警深入到信发、信合商超门口,沿街门店、街道地摊以及居民社区等人流量较多的场所,把“检察产品”送到群众身边,热情向过往群众宣传检察职能,普及诚实守信的有关法律条规,积极倡导市民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公平竞争,争做诚信市民,共筑信用南宫。通过身边典型案例讲解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
三是利用新媒体广泛宣传。我院通过设计动漫案例,编辑通俗易懂的诚信内容及有关法条法规等形式,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形式扩大宣传面,并要求全体干警向朋友圈转发,学习相关知识,从自身做起,从身边人说教,积极营造广泛的宣传氛围。
通过此次活动,我院共答复群众各类咨询4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00余份,转发新媒体200余条次。一系列的举措,我院充分弘扬了诚信文化,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也进一步增加了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的认识和了解,也有力助推了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前进步伐,为营造我市良好的社会环境积极贡献了一份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