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部署,2024年3月7日至4月28日,市委第十八巡察组对中共南宫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7月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南宫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当作对院党组的一次“政治体检”,对全体干警履职情况的一次“全面检阅”。党组书记、检察长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自觉承担起整改的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坚持从自身做起、带好头,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院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定期调度工作推进。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二是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院党组严格对标对表,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精心制定了整改方案,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各班子成员积极认领问题,跟进整改措施落实,各部门负责人认真按照方案要求,倒排时序,实行问题整改“挂图作战”,对账销号。能够马上改的,迅速行动完成整改;对需要较长时间解决的,坚持标本兼治,将问题整改工作延伸到检察工作各方面,补齐短板、堵塞漏洞。三是着眼标本兼治,提升整改成效。根据市委第十八巡察组要求,院党组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的9个方面问题严格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为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及时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动整改落实机制化、制度化,真正使整改成为有效促进作风转变的过程,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南宫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加强监督,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情况方面
1.关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坚持‘第一议题’制度不够好”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院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每次党组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放在首要位置进行学习,坚持每次学习后,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研究讨论并提出有针对性地贯彻落实措施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2024年以来,召开党组会35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5次,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政治部修订完善《南宫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及时收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关资料,动态更新“第一议题”学习内容,促进学习规范化、多样化。二是明确了一名速记能力强、文字功底好的人员负责会议记录,会后第一时间整理誊抄,确保记录内容规范、全面。
(2)针对“政治理论学习有差距”问题
一是政治部指定专门人员每天通过系统后台对班子成员的在线学习情况和学习进度进行详细核查,并定期跟踪督促班子成员按时完成网班和网课的学习任务,确保学习进度的正常推进,落实常态化管理与督导。党组书记在党组会议上对学习情况进行点评通报2次,对网班快到期还未结课的班子成员进行督促学习。二是组织开展班子成员“上讲台”“讲党课”等活动。2024年,领导班子成员为干警讲专题党课共8次,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1次,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1次,在全院形成领导班子带头开展学习的良好风气,切实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示范带头作用。
(3)针对“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未能做到全覆盖无遗漏”问题
一是在党组会、全体干警会和部门会上,通过“第一议题”学习明确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目标,结合实际工作要求,确保每一位干警都能理解并掌握其核心要义,并且明确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具体行动中。二是各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集中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安徽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等内容共18次,确保政治理论学习覆盖到每名党员干警。三是政治部安排专人从后台调取干警网班学习的完成情况,对即将到期未完成的干警进行提醒督促共10余次,120余人次。
2.关于“四型市直机关建设工作开展质效不佳”问题
(4)针对“重视程度不够,思想认识不到位”问题
一是召开党组会议听取部署“四型市直机关建设”工作8次,领导班子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全力推动“四型市直机关建设”工作高质高效开展。2024年来,“讲大局”着眼民生福祉,推进平安南宫高水平建设:加大打击经济犯罪力度,开展检察案件听证,构建公开听证“监督眼”;开展“检察官普法进校园”法治宣传活动11次,从源头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懂业务”立足检察职能,促进公平正义高效率实现:做优刑事检察,做实民事检察,深入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重服务”全面对标对表,高质效助推“检护民生”:与住建局、人社局会签《关于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协作配合的意见》,办理涉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支持起诉案件4件45人,追回工资38.14万元。已办理涉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权益保护支持起诉案件5件5人,挽损23.01万元;“有活力”强化政治引领,持之以恒抓强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干警“彩色周末”“全民禁毒宣传月”“冀南红都·义勇南宫”“药品安全宣传周”等交流学习活动,增强机关和干警活力和凝聚力。2024年,共有4名同志荣获省级荣誉称号,17篇稿件被河北省检察院内部刊物进行刊登。二是开展“四型市直机关建设”优秀干警评选活动,共评选“特别贡献奖”1人、“突出贡献先进个人”10人、“工作标兵”12人、“宣传能手”10人,充分发挥表彰奖励的激励作用,凝聚能动履职合力,提振争先创优士气。
(5)针对“服务群众意识有欠缺”问题
一是升级实体接待设施,在机关大门口处设立综合服务引导台,安排两名专职干警提供“一对一”接待引导服务,月均接待群众咨询6余人次,材料受理效率提升60%。同时加快推进标准化信访群众接待室建设,正式投入使用后将实现“一站式”材料受理服务。二是完善线上监督矩阵,在官方微信公众号设置“12309网上信访”“邢台市政法队伍作风纪律监督平台”链接端口,同步公示邮箱及24小时值班电话,构建起“网端+热线+信箱”立体化监督体系,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已累计办理群众诉求20件,按期办结率达100%。
(6)针对“机关干部未严格遵守工作纪律”问题
一是检务督察部门已责令相关迟到人员作出书面检查,并制定了《南宫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干部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向全体干警发放《工作纪律提醒书》,对机关工作纪律进行了明确要求。院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和全体干警会,会上重申纪律作风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对干警进行警示教育,督促全体干警严格遵守各项纪律。2024年以来,检务督察部门对机关纪律和签到情况进行检查7次,极大增强全体干警的纪律意识。二是通过微信视频电话和水印相机拍照等形式对驻村工作队的在岗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加强对驻村工作队工作纪律的监督管理。
3.关于“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不实”问题
(7)针对“发挥日常监督职责不足,主观能动性不强”问题
一是召开检察官联席会7次,对办理的涉企案件进行集体讨论研究,已依法向南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2件优化营商环境的涉企类检察建议,均已回复并采纳。二是到法院对口部门主动调阅民事生效裁判案件6次,尤其对近三年来人民法院涉企民事生效裁判案件进行梳理,从中发现有效监督线索。2024年,已成功办理2件涉企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并依法向南宫市人民法院发出2份《再审检察建议书》,法院均已采纳。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加强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情况方面
4. 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
(8)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不具体、分工不明确”问题
已召开党组会议,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检务督察部门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职责划分,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有专人负责,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工作机制。通过日常工作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加强对本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提升全体干警的党风廉政意识,确保廉政风险得到有效管控。2024年,我院干警零违法、零违规、零违纪,切实做到不越红线、不触底线、筑牢防线。
(9)针对“党组班子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
一是按照《南宫市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检察长与各班子成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结合自身分管工作履行好“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对刑事检察部门、案件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等重点岗位进行重点监督。2024年共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开展廉政提醒谈话2次。二是已制定《南宫市人民检察院“两谈一会”实施细则(试行)》并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各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及时开展提醒教育,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10)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
加强与派驻纪检组的沟通联系,适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参加党组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会议20余次。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加强监督,促进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情况方面
5.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欠缺”问题
(1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2024年7月和11月,我院分别召开了省委巡视整改专题和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制定《南宫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实施方案》和《南宫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会议目的、形式和要求等,并提前收集党组成员发言材料由党组书记进行审核。会中班子成员围绕会议主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言实事求是,会议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会后,政治部总结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按要求向指导组上报工作材料。
(12)针对“领导班子分工不合理,权责不匹配”问题
已重新调整班子成员分工,并进行相关人事任免,班子分工不合理和权责不匹配问题已得到解决。
6.关于“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作质效有待提高”问题
(13)针对“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有差距”问题
一是以驻所检察室工作为基础,持续做好对看守所日常管理活动的监督。增加驻所检察室干警对监区巡察频次,加强对看守所日常监督管理的现场检查监督,与看守所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制度落实情况。二是对2024年以来的超期羁押情况进行了回头看活动,针对超期羁押的问题,向看守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看守所提前在该罪犯入所时提醒办案单位到期期限,在到期前七日向办案单位发出通知即将到期的文书。三是每月与看守所进行联系,就当月拟投牢人员进行梳理分析,提前制定预案,排除风险因素,尽量保障应送尽送。2024年向看守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3份,监督其提高重视,保障刑罚执行到位。
(14)针对“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有差距”问题
一是与司法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明确文书收发流程,并派专人负责社区矫正文书受理与审查,按照法律规定积极配合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二是2024年下半年共开展3次司法所现场巡察活动,对包括学习活动在内的司法所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坚决杜绝社区矫正日常管理不深不实、浮于表面,社区矫正对象在学习教育中敷衍了事的情况存在。三是与司法局实现了信息共享,通过社区矫正信息平台及时查看社区矫正对象的实时定位,发现有未经请假外出、长期关机以及经常不签到的情况,及时向司法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2024年共发出通知书52份。
(15)针对“‘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开展质效不高”问题
我院利用真实案件资源,建立了“以案释法教育中心”,通过“检察开放日”等活动,累计邀请社会各界群众走进检察院开展以案释法参观活动500余人次;依托“木兰有约”“平安建设进万家”等活动,深入学校、企业、养老院、卫生院、母婴护理等场所向未成年人、老年人、医疗工作人员、妇女等人群进行普法宣传、走访慰问共计10余次,提升了人民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
7.关于“机关党建和基层党建工作标准不高,缺乏重视”的问题
(16)针对“党组班子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未常态化研究党建工作”问题
按照《南宫市人民检察院党建工作要点》,明确了党组书记、检察长负责院党组的党建、意识形态工作、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其他党组成员负责分管部门党建、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将党建工作列入党组会议事日程,明确党组会要专题研究党建年度工作计划,半年、年终听取党建工作专题汇报,日常根据工作实际常态化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院党组对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17)针对“党建工作抓得不严不实”问题
一是加大执行监督力度,严格执行签到制度。主要由组织委员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相关会议进行监督,坚决防止未参会人员签到,提前发布“三会一课”等通知,对于请假人员在备注栏中给予注明,支部书记适时跟进督查。二是组织各支部党务工作者就“三会一课”和党支部日常党务工作等相关情况进行培训,进一步加强了各党支部党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18)针对“党员发展不规范,党费收缴不及时”问题
一是党总支对近年来发展党员的支部会议记录和发展材料进行了严格复查,对漏记、缺项的内容进行补充。严格规范发展党员过程中的台账资料记录和填写,把好发展党员“入口关”“程序关”。对资料的填写和记录不规范的党支部进行指导,做到新发展党员程序规范、台账齐全。二是党总支组织专门会议对各党支部党费规范收缴进行培训,并对支部党费收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自查,党支部书记组织党员重新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支部工作条例》及有关文件,对党员进行警示教育,对规范交纳党费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对于未及时交纳党费的相关党员,党支部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四)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加强监督,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情况方面
8.关于“巩固拓展上级各类检查成果不足”问题
(19)针对“落实整改责任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已对历次检查反馈问题进行“回头看”,对党组会议记录中成立领导组织和研究部署的会议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2024年7月已召开党组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严格按照上级巡察反馈整改要求,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上针对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明确整改任务责任部门和责任领导,坚决落实好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并对党组会议负责记录的同志进行工作提醒,与相关责任部门做好沟通,确保会议内容记录全面规范。
(20)针对“整改成效不佳”问题
一是已根据党建工作实际及时更新了内网党建专栏内容,添加了近年来必学党建应知应会资料和我院开展的相关党建活动。二是已通过微信公众号和门户网站对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的内容进行发布,加大了宣传频次。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常抓理论学习。突出党建引领作用,全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规范党内组织生活,持续强化党建与业务“一盘棋”意识,以“党建红”引领“检察蓝”,激发南宫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强劲动能。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定不移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持以上率下,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践行群众路线,做实检察为民。进一步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确保检察权为人民行使、让人民满意。坚持问题导向,不断畅通接地气的听民意、察民情渠道,切实、优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问题,让人民群众真正、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克服畏难心理,压紧责任链条。深刻理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内涵,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把创新理论和实践成果更多转化为制度性、机制性成效,树立法律权威、增进法律信仰。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开展简易公开听证,不断加大国家司法救助力度,全力推动基层矛盾纠纷在源头化解,让公平正义可感可及,以检察为民的实际行动传递司法温度。
(四)严守纪律规矩,持续跟踪问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院党组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做到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促、同检查。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持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持续加强对典型案例的总结提炼,着力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问题妥善解决的能力,真正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9-5169580;电子邮箱:ngsrmjcy@163.com。
中共南宫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