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一、总体绩效目标
用于检察院办理相关的办案及省市院交办专案的需要,该项目内容合理适当,预算及各项费用构成安排符合国家政策要求,项目资金符合我市检察院发展需要,对我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有极大促进作用;为了国家政策和检察院的发展需要,对我市的经济发展及社会稳定性有极大促进作用。该项目建设内容合理、适当;预算及各项费用构成安排符合有关政策要求,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可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对社会稳定有促进作用
二、分项绩效目标
(1)突出专业化管理,做优刑事检察工作
绩效目标:通过完善办案机制,把捕诉一体在办案质量和效率方面的优势发挥出来。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全面审查案件事实,核实证据,依法提出审查意见。保障刑罚执行和刑事执行活动的依法有序进行。
绩效指标:错捕、捕后撤案、不起诉、判无罪案件占所有案件比例≤1%,批延准确案件占整个批延案件比例100%,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完成率100%,出庭意见采纳率≥80%,诉讼案件审结率100%,被执行人及相关当事人、办案机关、社会各界对监督行为及效果的满意程度≥95%,对执行机关纠正违法意见或建议采纳数量占提出总数量的比率≥90%,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率≥95%,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实施率≥70%。
(2)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做实行政检察工作
绩效目标:进一步拓宽思路、积极作为,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做得更实更富成效。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要做到精准,抓好典型性、引领性案件的监督,做一件成一件、成一件影响一片,争取双赢多赢共赢效果。
绩效指标:抗诉案件再审改变率≥70%,案件审结率100%,当事人对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满意度≥80%,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息诉息诉率≥50%,检察建议采纳率≥80%,信访案件法定期限内办结率≥90%,有效化解涉检信访矛盾率≥90%。
(3)夯实公益诉讼工作基础,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绩效目标: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检察工作。要把握规律、发现问题,与法院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强衔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绩效指标:生态环境保护类案件办结率≥80%,咨询人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咨询活动中的满意度达到100%,年内开展公益诉讼、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次数≥3次 ,同比上年度诉前检察建议情况增长≥15%,同比上年度立案情况增长≥15%。
三、工作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检察院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的预算绩效工作领导小组,分设多个业务小组,建立统筹协调、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围绕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和分类绩效目标,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实施进度要求,确保如期完成。
(2)狠抓任务落实
按照“谁花钱、谁负责,谁牵总、谁主责”的原则,明确业务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职责。按照领导小组指示,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项目及内容的预算绩效管理具体工作,实现定项目就要抓绩效、分资金就要管绩效,确保财务与业务工作紧密衔接。
(3)强化预算执行
强化财政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对检察业务费开支范围严格把控,及时启动项目和支付资金,加快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优化部门预算支出结构,创新财政资金支出思路,合理改进支出方式,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支出任务。
(4)健全评价机制
结合第三方力量,成立专门的评价工作小组,制定科学评价办法,对政策和项目资金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以及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全方位评价,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评价过程要最大程度信息公开,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规范、管理和保障预算绩效工作的有效推进,做到程序规范、方法合理、结果可信。
(5)强化宣传引导
组织开展多轮次、多角度的业务培训,使全部干警牢固树立绩效理念,熟悉管理流程,掌握工作方法,提升管理能力。以制度为保障,建立“公平、透明、规范、高效”的财政预算管理机制。
第二部分
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