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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部门决算
时间:2019-10-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 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职责

1、对于叛国案件、分裂国家案件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和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和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实行逮捕和提起公诉。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走私犯罪嫌疑人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形式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二、机构设置

南宫市人民检察院,一个预算单位。由办公室、政治部、侦监部、公诉部、未检部、刑事执行部、民行部、控申部、案管部、法警大队及财务室11个部门组成。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经费保障形式

 

 

 

南宫市人民检察院

行政单位

财政拨款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8 年度收支总计(含结转和结余)1066.06 万元。2018年预算收入增加8.83万元,增长0.7%。其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上级拨款增加是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增加2017 年度决算相比,收支各增加 17.6 万元,增长 1.02%,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和上级拨款收入均有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上级拨款增加是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为951.4万元,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1157.23万元,减少了205.83万元,减幅为17.79%。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为951.4万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为912.53万元,增加了38.87万元,增幅为4%,主要增加了是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的开支。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87.23万元,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1157.23万元,减少了270万元,减幅为23.3%,主要是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87.23万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48.98万元,增加了138.25万元,增幅为18%,主要增加了是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的开支。2018年年初预算支出为1157.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1.23万元,项目支出336万元。

2018年度总支出决算为887.23万元,支出决算按照功能分类情况:公共安全支出781.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5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3.8万元。按照支出性质情况:基本支出628.98万元,项目支出258.2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与 2017 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本部门 2018 年度形成的财政拨款收支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 951.4万元,比2017 年度增加 38.87 万元,增长4%,主要增加了是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的开支同时压减了部分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项目预算;本年支出 887.23万元,增加138.25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同收入增长原因(二)财政拨款收支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情况

本部门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95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2.2%,比年初预算减少205.83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业务装备经费未开支;技侦楼内部修缮项目未开展。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同收入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总支出决算为887.23万元,支出决算按照功能分类情况:公共安全支出781.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5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3.8万元。按照支出性质情况:基本支出628.98万元,项目支出258.25万元。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887.23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81.89万元,占 88.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41.54万元,占 4.7%;城乡社区支出63.8万元,占7.2%;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887.23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487.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41.0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在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下,节省各项开支,尤其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本部门 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6 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9 万元,降低35%,2017年减少了26万元,降低了61%。主要是我院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三公”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实现了只减不增的目标。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本部门 2018 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 0个、共0人参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6万元。本部 2018 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年初预算减少9万元,降低 35%,主要是切实压缩公务用车费用支出,相应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本部门 2018 年度公务接待共 0 批次、0 人次。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年度严格按照《预算法》、预算管理原则,对预算执行情况行分析,分析资金的缺口及存在的问题,并拿出相应的意见处理供进领导决策。严格执行决算公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强化预算管理的严肃性,杜绝预算管理的随意性。规范各项财务开支审查审批和报账程序,加强资金安全管理。经手人经办、部门负责人审查、财务部门审核、单位领导审批,各负其责。

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收益,督促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财务工作。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初资产总值2808.16万元,年末3029.32万元。年末资产中,流动资产178.83万元,固定资产2850.49万元。固定资产中,房屋1510.18万元、车辆142.5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197.73万元(主要为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办公家具及用具装具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 2018 年度进行政府采购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本部门 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无收支及结转结余情况,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以空表列示。

2、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 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 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 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 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 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 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 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基本建设支出:填列由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 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不包括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及各类拼盘自筹资金等。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填列由各级非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 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备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 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 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 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 38 费、保险费、出租车费用、公务交通补贴等。

十四、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 车辆购置税)。

十五、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 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 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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